关于简易程序的下列说法,错误的是?( )A.共同犯罪案件一律不得适用简易程序B.被告人对指控的事

题目内容(请给出正确答案)

关于简易程序的下列说法,错误的是?( )

A.共同犯罪案件一律不得适用简易程序

B.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,但对罪名有异议不能适用简易程序

C.简易程序转化办普通程序,’审理期限应当从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

D.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20日,如需要延长,需经院长批准

参考答案和解析
正确答案:ABCD
73.答案:A、B、C、D 考点:简易程序讲解:《刑事诉讼法解释》第222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,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:(一)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;(=) 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;(三)被告人是盲、聋、哑人的;(四)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;(五)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。”因此,不是所有共同犯罪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,只有比较复杂的才不可适用。故A错误。只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基本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鼯可适用简易程序,对罪名有异议可以适用,故B错误。《刑事诉讼法解释》第230条规定:“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。”而不是转为之日起计算,因此C错误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78条规定: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。”因此简易程序不得延长审理期限,如需要延长,只能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故D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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